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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7年整治大气污染“劲风行动”方案正式实施

为完成今年我市整治大气污染总目标,市政府关于《长沙市2007年整治大气污染劲风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正式实施。今年我市将以控制扬尘污染、强化渣土管理、加强绿化、增强保洁、推行清洁能源、开展油烟整治和机动车尾气等七个方面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集中整治,确保完成我市2007年空气质量优良率比2006年提高3个百分点,全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达到291天的整治大气污染目标。

我市发改委作为宏观控制和管理部门,在此次活动中的重点工作是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负责对 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2、按照整治大气污染“劲风行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空气质量优良率和降尘两项指标已纳入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市环保局每月将以此按区域给与公布。对超过扬尘污染总量控制指标,造成区域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实行建设项目环保限批(简称区域限批),即暂停审批该区域范围内新增扬尘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整改达到目标要求后方可取消区域限批。

《方案》明确了“劲风行动”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规定了考核时间和办法。我市发改委作为一般考核单位将参加12月进行的考核。 

  

                        (地区经济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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