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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烈士公园游乐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园林改革,推动园林产业化发展,促进公园经济效益的提高。经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批准,现对烈士公园儿童场内新增游乐项目采取市场运作、风险自担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待定。

 

二、项目地点:湖南烈士公园游乐场内原蹦极地段约216平方米。

 

三、项目经营期限:按投资额度确定。

 

四、招标内容:新增游乐项目一个。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所有资金投入(设备购置、安装、土建等)和经营、维护(包括必要的设备更新)、管理,自负盈亏,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具备一定的游乐项目经营管理经验。

 

六、报名时间:2006年5月15日~5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七、报名地点:湖南烈士公园嘉年园林文化游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企划部。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视为资格预审合格,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然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提交到报名处,包括:

 

1、申请公函(可自行拟定)。

 

2、资格预审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备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正本须为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此项不适用)。

 

5、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无违约、违法行为及受政府部门处罚、涉及诉讼情况的证明或声明。

 

6、投标申请人认为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十、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以上各项资料需按顺序排列并编排目录(附页码),每页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装订成册,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3、如有必要,招标单位将对表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申请人应于积极配合。

 

4、招标单位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料预审后,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通知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5、本公告在烈士公园和市园林局张榜公告,同时在市园林局网站发布(ylj.changsha.gov.cn)。

 

6、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协调仲裁。

 

招标单位: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2号

 

联系人:汤先生 李先生

 

电话:4513362 4537599

 

传真:451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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