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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05年“城市绿化周”活动方案
长沙市2005年“城市绿化周”活动方案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2005-03-25    科技处

  
    

    根据省九届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的决定》的要求,为加快我市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绿化艺术水平,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宣传国家和省、市城市绿化的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各级领导和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2、宣传植树造林、绿化环境、保护生态对发展经济、造福人类的重大意义,逐步引导全社会关心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建设好自己的美好家园;
3、宣传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目的、意义。
4、普及绿化常识,让植树栽花种草技术深入市民、深入千家万户。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长沙市“城市绿化周”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  长:徐湘平 
副组长:陈大川  吴念公  程再华
成员:杨云安  何富强   韩  辉   唐德华  谢跃军  黄  哲  周龙辉  缪赐立  李国辉
办公室主任:缪赐立(兼)
成  员:杨建华  李文绍  周军山  胡  佳   刘永健   熊碧罗  项光明  李小红  张志平。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月11日,在麓山景区响鼓岭至云麓宫一带,开展“保护名山、弥补冰凌损失义务植树活动”暨“城市绿化周”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人员: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领导、市园林、城管、林业(绿委)局有关人员、各区创建办、各区园林局相关人员,共计约500人。
2、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共植先锋林,永葆先进性”植树和认养树木活动。委托麓山景区、湖南公共频道、潇湘晨报社、红网联合举办,由麓山景区具体组织实施。
3、各区创建、园林部门要自己组织独立开展“城市绿化周”及义务植树活动,活动内容和形式要丰富多样,又要结合本区实际。3月底要将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市创建办,市创建办将组织评比活动。
4、3月16日市园林局属各单位及五区园林局分别在五一广场开展设点宣传活动,每个单位制作一块宣传版报,尺寸为:2.4m×1.2m。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进行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并由长沙园林艺术团进行节目演出。节目演出由市园林管理局和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共同组织。
5、五区园林局及麓山景区、烈士公园、南郊公园、市苗圃、动物园分别制作一台花车,于3月17日进行全市巡回宣传。要求花车用鲜花装饰,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口号,并循环播放《城市绿化条例》、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等内容。
6、各区创建办、市园林管理局直属各单位自身做好以下宣传工作:
(1)、五区创建办安排布置各街道在“活动周”期间出一期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内容的专栏(户外宣传栏或墙报)、在街道显要位置竖10条以上宣传横幅;每个社区在“活动周”内出一期包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内容的宣传栏或墙报;
(2)、各区创建办在区委、区政府、区园林局显要位置分别出一期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内容的专栏(户外宣传栏或墙报);
(3)、市园林管理局所属各公园(含动物园)在公园大门等主要场所悬挂与景观相适宜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横幅,有条件的,要以植物造型或其他形式表现;在园内出一期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内容的专栏(户外宣传栏或墙报);
四、检查评比:由创建办督查组牵头,对各区、各单位进行检查评比。五区中评出先进单位两个,市园林局所属单位中评出先进单位3个,凡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由市创建办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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